中國經濟新聞網訊(記者徐蔚冰) 11月16日,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應用經濟學院稅收政策與治理研究中心與社會科學出版社聯合發布了《稅收藍皮書:中國區域稅收發展報告(2022)》。
藍皮書指出,財稅體制在經濟體制改革中承擔著舉足輕重的責任,要扭轉京津冀內部發展不平衡的局面,穩步推進協同發展,就需要突破一系列的體制和政策障礙,推動財稅體制改革以實現跨區域合作。
第一,推動政策落地,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各地應嚴格按照《關于京津冀范圍內納稅人辦理跨省(市)遷移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的相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實時辦理跨省(市)遷移手續,切實簡化企業遷移的相關流程,減輕納稅人負擔,調動企業遷移積極性,為產業轉移創造良好的基礎和條件。
第二,完善財政管理體制,創新財政補貼方式。充分發揮財政在統籌協調、引導資源均衡配置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北京、天津、河北三地要從區域功能定位出發,明確事權與支出責任,通過省級的橫向談判、協商,按照事權與財權相匹配的原則合理安排財政資金,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并對影響區域發展的重大事項統籌安排財政資金的使用。還應積極創新財政資金補貼方式,嘗試突破行政地域限制,提高補貼精準度和效果,從而改變長期以來利用財政政策引導產業布局呼聲大但辦法少的尷尬局面,實現區域內優勢互補、良性互動。
第三,完善財稅共享機制,保證遷出地遷入地利益。“分灶吃飯”的財政體制缺乏統一規劃,更多的是鼓勵競爭而缺乏合作,無法形成共享、互補、協調的發展模式。要打破現有制度壁壘和相對固化的利益格局,細化稅收分享政策,合理分配遷出地遷入地利益。例如,企業遷入后在前3年新建立的項目,遷出地與遷入地政府可以將企業繳納的“三稅”按4∶6的比例分成。當前階段應著眼于橫向轉移支付的制度設計,其主要內容應涵蓋轉移標準、資金來源、運行模式、監督評價體系和問責機制等。此外,雙方還可就基礎設施配套投入、政府扶持資金、綜合財政體制等進行協商,在規定的分享比例范圍內上下浮動。
(來源:中國經濟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