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暴力正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7月13日,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互聯網法治中心在京發布《互聯網平臺網絡暴力治理機制構建與測評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指出,網絡暴力具有規模性、聚集性、微暴力等特征,是由社會、技術、媒介、網民等多重原因導致的社會失范現象,網暴治理需要政府部門、媒體機構、平臺企業、社會公眾等多方主體的共同參與。
《報告》構建了網絡暴力防治措施評價體系,并對國內多家互聯網平臺進行了測評。測評發現:我國頭部互聯網平臺對平臺責任有承擔意識;這些平臺的網暴治理舉措已經覆蓋了前端服務、后端技術、秩序生成與維持、未成年人保護等方面;部分治理措施的技術應用和治理實效達到了相當水準。
其中,抖音平臺在測評中各項指標評估得分較高且相對均衡。尤其是抖音平臺在網絡暴力治理專門崗位與部門權限設置、投訴機制的時效性和準確性、網絡暴力防治宣傳、平臺網暴規則觸達等指標得分較高,在行業具有較高的參考價值。
明確界定網暴,避免概念泛化
如何界定網暴、什么樣的行為構成網暴,是網暴治理首要難題。《報告》梳理發現,目前學界在網暴概念界定上,仍未達成統一明確的共識。
《報告》建議,網暴定義應該基于社會共識。在具體實踐中,應避免網絡暴力概念的泛化和濫用。網絡暴力不是“籮筐”,不能隨意將爭議事件與網絡暴力不當關聯,否則可能擠占有限的公共治理資源,增加網暴治理難度。
網暴是社會、技術、媒體、用戶等多因素導致的失范現象
從傳統時代的書面及線下交流,到網絡時代的貼吧、論壇、社交媒體、即時通訊、視頻平臺,都是語言暴力發生的場所。語言暴力在此過程中演化為媒介暴力與網絡暴力。必須指出的是,雖然網絡暴力發生在網絡空間,但不能將網暴的全部責任歸結于互聯網。
《報告》進一步分析,網絡暴力是由社會環境、技術環境、媒介環境與用戶素養等多重原因導致的社會失范現象。古今中外,人類社會始終面臨著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等問題,這些問題為網絡暴力的發生提供了現實的“土壤”。不同個體、群體之間的差異與矛盾,在網絡空間投射、轉化,產生了網絡暴力等失范現象。化解社會矛盾,避免問題激化成外顯事件并蔓延至互聯網,是防治網暴的應有之義。
平臺網暴治理功能體系初成,可進一步發揮自主探索積極性
互聯網平臺是治理網暴的關鍵角色。平臺在網暴防治上做了哪些努力?治理效果如何?存在哪些不足?為回答這些問題,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課題組構建了網絡暴力防治措施評價體系,并對國內多家互聯網平臺進行測評。測評發現,在網絡暴力的技術治理和平臺規則層面,我國頭部平臺進行了多項探索,網暴防治功能體系已初具規模。在網暴技術應用和治理實效方面,我國互聯網平臺已達到了與國際相當的水準。
《報告》也指出,目前各平臺網絡暴力治理措施的同質化程度較高,要實現完整覆蓋網絡暴力治理所有環節的理想目標,還需要多主體配合,進一步發揮平臺自主探索網暴治理措施的積極性與創造性。
網暴治理需多方協同,科學劃分各方權責
也應看到,網絡暴力是復雜社會問題在網絡空間的投射,僅依靠單一主體難以解決。《報告》建議政府部門、平臺企業、媒體機構、社會公眾等各方主體共同參與,準確界定多方主體角色,科學劃分治理權責,以最小社會成本實現最佳防治效果。
政府部門在網絡暴力治理中承擔依法監管責任。政府機關應當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行業標準,建立跨平臺跨部門的協作聯動機制等,引導并鼓勵多元主體治理體系。互聯網平臺居于網絡暴力防范治理第一線,承擔直接治理的主體責任。平臺應建立完善網絡暴力信息治理機制,健全賬號管理、信息發布審核、監測預警、舉報救助、網絡暴力信息處置等制度。媒體是治理網暴不可或缺的一環。《報告》建議媒體應當遵循媒介倫理,承擔責任,避免隨意用網暴定性事件,成為網暴的推手。網暴治理是全體網民的必修課。網民應遵守法律法規、平臺規則等,提升媒介素養,獨立理性思考,積極參與網暴治理。
《報告》建議政府、平臺、媒體、網民等多方參與網暴治理,共同期待一個公平、理性、開放、包容的網絡空間的到來。(劉銳)
(來源:光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