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紀委主要受理以下信訪舉報事項:
(一)本校黨委管理的黨員和下屬黨組織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黨的紀律的行為的檢舉舉報;
(二)本校黨委管理的黨員對黨紀處分或者紀檢組織所做的其他處理不服,提出的申訴;
(三)對本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批評建議。
以下事項不予受理:
(一)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等途徑解決的;
(二)依照有關規定,屬于其他機關或者單位職責范圍的;
(三)僅列舉出違紀行為名稱,但無實質內容的。
舉報電話:010-81360318
舉報郵箱:北京市房山區良鄉高教園區長于大街11號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紀委辦公室 郵編:102488
舉報信箱:良鄉校區行政樓318辦公室
提示:本委提倡實名舉報,如實舉報。對實名舉報優先辦理、優先處置、給予答復。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工作條例》有關規定,檢舉、控告、申訴人在檢舉、控告、申訴活動中必須對所檢舉、控告、申訴的事實的真實性負責。接受調查、詢問時,應如實提供情況和證據。如有誣陷、制造假證行為,必須承擔紀律和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五十二條:制造、散布、傳播政治謠言,破壞黨的團結統一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政治品行惡劣,匿名誣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謠言,造成損害或者不良影響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